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蒙城县鑫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43901.78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从2018年7月14日起付至还清款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980元,减半收取2990元,由原告负担2344元,由被告负担64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7-1 |
| 发布日期 | 2020-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