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甘肃临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临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川支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临泽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偿还原告甘肃临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本金10万元,承担利息19058.49元,合计119058.49元,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履行,2020年7月21日后的借款利息按年利率11.94%计算至借款还清为止;

二、被告***、***对上述借款本息的履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2781元,减半收取1390.5元,由被告***承担,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或代表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8-25
发布日期 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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