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陕0102执恢559号种清云与马骏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10-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0)陕0102执恢559号种某某、马某某:申请执行人种某某与被执行人马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1)新民二初字第0062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种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欠款84300元、诉讼费1708元及逾期利息。本院已依法受理。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马某某已经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内容履行了全部义务,本案已经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0)陕0102执恢559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0年9月14日结案。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1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西 安 市 新 城 区 人 民 法 院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0)陕0102执恢559号 种某某、马某某:申请执行人种某某与被执行人马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1)新民二初字第0062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种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欠款84300元、诉讼费1708元及逾期利息。本院已依法受理。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马某某已经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内容履行了全部义务,本案已经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0)陕0102执恢559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0年9月14日结案。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  1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0-1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