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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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赣0732民初3319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兴国县人,居民,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兴国县,居民,住***。 原告***诉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8日立案。2020年10月12日,原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588元,原告***已预交,由其承担。 |
裁判日期 | 2020-10-13 |
发布日期 | 2020-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