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临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临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晋1124民初226号 原告:临× 法定代表人:高×:理事长 地址:临县临泉镇新建街33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1,****年**月*日生,临县城内胜利街20号人,身份证号:×××。 被告:***,男,汉族,临县人。 被告:***,男,汉族,临县人。 被告:刘×2,临县丛罗峪镇天洪村221号人。 原告临×与被告***、***、刘×2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26日立案,2020年10月9日,原告临×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按原告临×自动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725元,减半收取2862.5元,由原告临×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0-10-9 |
| 发布日期 | 2020-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