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法院 | 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山西省原太谷县人民法院(2019)晋0726民初1754号民事判决; 二、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款项27600元整;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当事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25元,由***负担325元,由***2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490元,由***负担900元,由***负担59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7-22 |
发布日期 | 2020-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