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19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鹰潭金蝉汇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万高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润太和工贸有限公司
众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鹰潭金蝉君汇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北京市宏伟工贸集团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2民初28234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鹰潭金蝉君汇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16000元、保全费5000元,由鹰潭金蝉君汇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负担(已交纳)。

二审案件受理费116000元,由鹰潭金蝉君汇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至本院)。

公告费以实际发生为准,均由鹰潭金蝉君汇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9-30
发布日期 2020-10-1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