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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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2民初28234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鹰潭金蝉君汇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16000元、保全费5000元,由鹰潭金蝉君汇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负担(已交纳)。 二审案件受理费116000元,由鹰潭金蝉君汇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至本院)。 公告费以实际发生为准,均由鹰潭金蝉君汇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9-30 |
| 发布日期 | 2020-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