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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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徐州市希迩顿大酒店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0311民初2812号 原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徐州市希迩顿大酒店有限公司,住***。 原告***与被告徐州市希迩顿大酒店有限公司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30日立案受理。因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诉讼费预缴通知单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刘现伟 二零二零年七月八日 书记员王琇 |
裁判日期 | 2020-07-08 |
发布日期 | 2020-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