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白银市城市综合管廊管理有限公司
喀什华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华卓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华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银泰公路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银龙支行
东营市东营区浩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甘肃银泰公路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在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银龙支行账号为61×××35的存款元。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0-15
发布日期 2020-10-2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