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能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济宁亿金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中煤矿山设备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鲁0102民初6100号

原告:江苏中煤矿山设备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黄汉财,董事长。

被告,济宁亿金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秦玉明。

第三人:山东能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巩学刚。

原告江苏中煤矿上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济宁亿金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山东能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8月10日立案。原告江苏中煤矿山设备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江苏中煤矿山设备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董浩

二零一八年九月五日

书记员陈倩

裁判日期 2018-09-05
发布日期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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