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0-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合肥三五中国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安徽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法院 肥西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肥西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皖0123执恢233号

安徽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合肥三五中国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安徽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与合肥三五中国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6488.3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元,其中,本金xx元,利息xx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xx元,(未执行到位的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xx年xx月xx日将该款转付给安徽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至此,安徽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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