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州市永安西村百货有限公司 广州市好又多百货商业广场有限公司 广州市华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东卓伟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市香宝兰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16)粤0103民初7876号民事判决; 二、撤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粤01民终20046号民事判决; 三、不得执行(2008)荔法执字第1607号恢1字-l号民事裁定中要求广州市好又多百货商业广场有限公司支付的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XX之三204、205、208、302、303、307、309、310、311共九间商铺自2007年11月27日起所产生的租金收益; 四、驳回广东卓伟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100元,均由广州市永安西村百货有限公司负担。广东卓伟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向一、二审法院预交的案件受理费各100元,分别由一、二审法院予以退回。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6-28 |
| 发布日期 | 2020-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