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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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0108民初10127号 原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原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三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孙利英,四川原则(都江堰)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被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住***。 负责人:邵利泽。 原告***、***、***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4日立案。原告成都***、***、***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成都***、***、***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蒲黎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冯丹婷 |
裁判日期 | 2020-07-22 |
发布日期 | 2020-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