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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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西工支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支付代偿款97326.62元、保险费6425.77元,以上共计103752.39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支付以103752.39元为基数的违约金(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8年11月1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被告***对上述一、二两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为1509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13 |
发布日期 | 2020-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