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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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2019年5月1日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中的房屋卖买合同于2019年7月2日解除; 二、被告***返还原告***交付的定金款20000元; 三、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3243.61元×(1+30%)=4216.69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列应付款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逾期支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20元,减半收取2510元;由原告***负担2000元,由被告***承担51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03 |
| 发布日期 | 2020-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