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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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佛山市顺德区宝烨贸易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 广州广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穗虹贸易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树强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2019)粤0606执恢2099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佛山市顺德区穗虹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树强钢材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宝烨贸易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广州广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财产线索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08-13 |
| 发布日期 | 2020-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