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佛山卡行天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擎齐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 法院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佛山卡行天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退还网络管理费10000元、押金20000元予上海擎齐物流有限公司。 佛山卡行天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75元(上海擎齐物流有限公司已预交),由佛山卡行天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并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迳付予上海擎齐物流有限公司,本院不另收退。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29 |
| 发布日期 | 2020-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