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07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建六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凯谛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升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住总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延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2017)京0114民初8763号民事判决;

二、北京住总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工程款1899393.16元;

三、北京延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工程款31461.05元;

四、北京住总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判决第三项北京延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给付责任承担补充给付责任;

五、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49765元,由***负担32048元(已交纳),由北京住总装饰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7428元(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由北京延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89元(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二审案件受理费17702元,由北京延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6893元(已交纳),由***负担809元(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27
发布日期 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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