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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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达基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绿地集团北京京坤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京西景荣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北京京西景荣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利达基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绿地集团北京京坤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分公司、***于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签订的《协议书》中关于***向绿地集团北京京坤置业有限公司购买北京市顺义区绿地启航国际项目九号楼一单元一O二、二O一、二O二、三O一、三O二、四O一、四O二室七套房屋的约定于二O一九年六月五日解除; 二、北京京西景荣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57196102元; 三、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北京京西景荣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7780元(***已预交163890元)、公告费260元(***已预交),均由北京京西景荣置业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7-30 |
| 发布日期 | 2020-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