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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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宁波汉筑良品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浙0212民初5306号 原告 程金红,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 居亚洲,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宁波汉筑良品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立案时间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 事由 原告于2020年6月28日申请撤诉。 裁判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裁定主文 准许原告程金红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程金红负担。 审判组织 审判员徐力英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徐超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