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宁海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浙0226民初2385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为与被告***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日立案。2020年10月10日,原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15元,减半收取57.5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邬培春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日

代书记员方树韬

裁判日期 2020-10-10
发布日期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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