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赤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北省赤城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0732民初827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合同纠纷一案,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12日立案后,被告***提出管辖异议,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18日作出(2020)冀0607民初704号民事裁定,将本案移送本院处理。本院于2020年8月18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陈勇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吴楠

裁判日期 2020-09-23
发布日期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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