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承包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贺州市欣荣星林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林业承包纠纷 |
法院 | 昭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向原告贺州市欣荣星林业有限公司支付林木款600000元,并从2016年7月1日起按年利率6%计付利息至清偿之日止,此款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履行完毕。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610元,减半收取530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4-10 |
发布日期 | 2020-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