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市玉州支公司
北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北流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家属处理丧葬事宜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162744.50元给原告***、***;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判决的债务,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汇款可汇至户名:北流市人民法院,开户行:北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54×××61)。义务人未按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逾期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两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6310元,减半收取计3155元(原告已预交),被告***负担1538元,由原告***、***负担161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4-22
发布日期 2020-10-2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