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豪欧酒店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重庆豪欧酒店有限公司、被告***、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6382元及利息(从2019年10月1日起,以6382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被告重庆豪欧酒店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受理费,限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支付给原告)。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9-27
发布日期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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