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龙口市腾达物资有限公司
龙口市亨通钢材有限公司
龙口市众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企业借贷纠纷
法院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96877元,由上诉人龙口市亨通钢材有限公司负担37200元,上诉人龙口市腾达物资有限公司负担5967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19
发布日期 202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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