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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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州支行 禹州市丰磊建材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保全被申请人***、***提供抵押的位于禹州市颍川办滨河大道中段南侧,禹房权证字第××号、禹房权证共字第××号、禹房权证禹州字第××号、禹房权证禹州字第××号房产;或者查封冻结所有被申请人银行存款人民币2000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当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财产 本案保全费5000元,暂由原告垫付,由败诉方承担。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9-10 |
| 发布日期 | 2020-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