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返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96,000元;

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支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96,000的资金占用利息(以年利率24%为基准,计算日期自2018年11月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220元,案件公告费6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23
发布日期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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