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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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晋城市亿鑫隆投资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泽州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96934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72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2149元,原告***、***负担92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15 |
发布日期 | 2020-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