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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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富蕴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富蕴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新4322民初988号 原告:富蕴县全宇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伟,总经理。 被告:中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袁立刚,经理。 原告富蕴县全宇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日立案。原告富蕴县全宇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富蕴县全宇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卢瑶瑶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严寒 |
裁判日期 | 2020-09-26 |
发布日期 | 2020-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