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岳阳伟达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裕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2019)湘0602民初9699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的诉讼请求; 三、***与广州裕煌公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商铺买卖合同》继续履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的购铺款28000元; 四、驳回广州裕煌公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反诉费共计1542元,由***负担1100元,广州裕煌公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44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103元,由***负担2500元,广州裕煌公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0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9-25 |
发布日期 | 2020-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