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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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
法院 | 雷州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限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土地承包金人民币421992.75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从2017年12月7日起至付清款项之日止以421992.75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814.95元,财产保全费302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7-27 |
发布日期 | 2020-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