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福建瑞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联强国际贸易(中国)有限公司
联强国际贸易(中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福建瑞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联强国际贸易(中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8606551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至2019年7月15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计73103.02元,之后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尚欠货款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福建瑞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联强国际贸易(中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80000元及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8994元;

三、***在3000万元的额度内就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确定的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联强国际贸易(中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4818元,由联强国际贸易(中国)有限公司负担1944元,由福建瑞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7287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福建瑞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0-12
发布日期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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