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江苏亘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德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0116民初4286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蔡仿仿,江苏协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江苏亘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家志。

被告:上海德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传华。

被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住***。

负责人:刘金山。

原告***与被告江苏亘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德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德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9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8-18
发布日期 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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