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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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江苏鑫泓元纸业有限公司 江苏鹏博天诚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中滇远致贸易有限公司 无锡方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苏新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撤销被告江苏鑫泓元纸业有限公司、第三人江苏鹏博天诚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江苏新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0日签订的《三方调账协议》。 案件受理费177908元,原告深圳中滇远致贸易有限公司已经预交,由被告江苏鑫泓元纸业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7-24 |
| 发布日期 | 2020-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