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昇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内黄果蔬城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0527民初3684号

原告:河南昇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鲍红军职务: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康红亮,河南信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河南内黄果蔬城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任大御职务:执行董事。

原告河南昇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内黄果蔬城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河南昇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河南昇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9-21
发布日期 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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