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建设银行周口分行
河南三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金勇木业有限公司
河南初心茶业有限公司
河南申时汇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华中文投生态技术有限公司
河南两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郑华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法院 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被告***名下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工农路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号:2013060380)的查封;

二、解除对被告***名下位于郑州市中牟县白沙镇康庄大道东侧、热电厂西侧A号楼2单元18层1801(商品房买卖合同号:ZM14001837317)房屋的查封;

三、解除对被告***名下位于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北城办事处新华大道北段与北环路交叉口东北侧中瑞家天下18幢1601(权证号:20××65)房屋的查封;

四、解除对被告***名下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望东路南、桂福路东、升平路北、新燕路西3号楼26层2602[豫(2019)中牟县不动产证明第0126226号]房屋的查封;

五、解除对被告***持有河南初心茶业有限公司99%的股权的查封、解除对被告***持有河南初心茶业有限公司1%的股权的查封;

六、解除对被告***持有河南两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100%股权的查封;

七、解除对被告***持有河南郑华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的查封;

八、解除对被告***持有华中文投生态技术有限公司的20%股权的查封;

九、解除对被告***持有河南三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41%股权的查封;

十、解除对被告***持有河南申时汇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30%股权的查封;

十一、解除对被告***名下在中国银行周口分行(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周口分行,帐号:62×××7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周口分行,帐号:62×××05)内的存款1200万元的冻结;

十二、解除对被告***名下在中国工商银行周口分行(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周口分行,帐号:62×××88)、及被告***在中国工商银行周口分行(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周口分行,帐号:62×××76)内的存款220万元的冻结;

十三、解除对被告***名下的豫A×××××号车辆的查封;

十四、解除对被告***名下的豫A×××××、豫A×××××、豫A×××××号车辆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0-9
发布日期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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