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湖南俊龙农业专业合作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东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限额冻结被申请人***、***、***、***、***、***、***、***、湖南俊龙农业专业合作社银行存款736204.62元,或查封、扣押价值相当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4201元,由申请人湖南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预缴。

冻结存款期限为一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对其他财产的保全期限为两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8-11
发布日期 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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