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绿地邻森置业有限公司
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要求被告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绿地邻森置业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利息损失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55,279元,由原告***负担;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担;鉴定费54,000元,由原告***负担27,000元,被告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7,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8-15
发布日期 202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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