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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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遵义中心支公司 遵义市世天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各项损失合计6007.47元; 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各项损失合计1550元; 三、遵义市世天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赔偿***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各项损失合计185.97元; 四、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遵义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遵义市世天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垫付款13850元; 五、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遵义市世天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垫付款1150元; 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垫付的款项5000元;; 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各项损失合计1971.49元; 八、驳回***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0元(已依法减半收取),由***负担30元,***负担70元,***负担90元,***负担50元。鉴定费600元,依法由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遵义中心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06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