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石首市楚汉物资有限公司
天津恒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新誉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宁波福祥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江苏新誉能源物流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5739元,由原告负担。公告费56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5-23
发布日期 202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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