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日照天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山东西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1102执保1686号 申请人山东西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日照天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4日作出的(2020)鲁1102民初388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将被申请人日照天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日照市东港区予以查封【房产明细:1、001幢(01)201、202、301、302、401、402、501、502;(02)302、401、402、501、502;2、002幢(03)302、402;3、003幢(01)201、202、301、302、401、402、501、502;(02)201、202、301、302、401、402、501、502;4、005幢(01)301、501、502;(02)302、402;5、006幢(01)301、302;6、007幢(01)301、302】的房产予以查封,保全金额为2000万元。 在执行实施过程中,本院已向日照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送达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至此,本案法律文书确定的保全事项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执行的(2020)鲁1102执保1686号一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