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新思维建筑有限公司 马鞍山明冠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和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安徽新思维建筑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前向本院提交1—4号楼申请人施工节点现场照片;大临设施现场测量尺寸、图纸及工程量;1号楼施工图纸和变更图纸原件、2—4号楼基础图纸及变更图原件。 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本院可以认定申请人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 |
| 裁判日期 | 2019-07-11 |
| 发布日期 | 2020-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