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泰州市金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泰州振昌工业废渣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2019)苏1204执466号案件的执行。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及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如被执行人未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07-17 |
| 发布日期 | 2020-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