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老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昭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对昭平县桂兴公司应支付给被申请人广西老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的,昭平县扶贫生态移民项目二期工程的工程款予以冻结;

二、对被申请人广西老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

三、对以上财产进行保全的额度为197600元;

四、对申请人***及担保人***共有的位于昭平县房屋(产权证号:昭房权证黄姚镇字第××号)一幢予以查封。

案件申请费1508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19-09-03
发布日期 2020-01-0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