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金达混凝土有限公司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青支行 淄博金达机械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中止对被执行人***名下在案外人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3761.00股股权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20-07-02 |
| 发布日期 | 2020-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