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邻水县新乐粮食制品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2019)川1623执异37号异议裁定;

二、驳回邻水县新乐粮食制品有限公司、冯仁芳的异议申请。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19-12-03
发布日期 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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