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行政赔偿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鼎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宁市房产档案服务部
南宁市邕宁区塑料包装制品厂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土地行政赔偿
法院 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上诉人已预交),由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南宁市邕宁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各负担人民币2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31
发布日期 202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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