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浙江丹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
法院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申请人浙江丹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请求确认其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签订的《丹鹤复利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仲裁条款无效的申请。 申请费400元,由申请人浙江丹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9-11 |
发布日期 | 2020-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