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0-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济南天哲置业有限公司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鲁0102执413号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王英、姚连义、济南天哲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2019)鲁0102民初368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王英、姚连义。济南天哲置业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20年6月16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2019)鲁0102民初368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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